吕梁市水利工程建筑总队
吕梁市水利勘测建设总队
关于招聘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的公告
根据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的有关规定,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公示完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参加体检人员,请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12:00前,到吕梁市水利工程建筑总队人事教育科,交纳体检费500元/人。 二、体检人员请于2011年11月12日(本周六)上午8:00准时到吕梁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(滨河北东路2号)进行体检,体检前请勿喝水吃饭,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检。 如有延误,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招聘工作领导组
2011年11月10日